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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末四公子 免費全文 高陽 精彩無彈窗閱讀 翁同與譚嗣同與康有為

時間:2017-07-23 07:01 /職場小說 / 編輯:晴雪
獨家小說《清末四公子》是高陽最新寫的一本鐵血、三國、權謀類小說,主角林旭,李鴻章,康有為,文中的愛情故事悽美而純潔,文筆極佳,實力推薦。小說精彩段落試讀:這句詩中,梁啟超用意最砷的是改掉“青”字,抹煞“青蒲”即所以隱瞞林旭曾有向慈禧

清末四公子

小說篇幅:中短篇

閱讀指數:10分

作品歸屬:男頻

《清末四公子》線上閱讀

《清末四公子》章節

這句詩中,梁啟超用意最的是改掉“青”字,抹煞“青蒲”即所以隱瞞林旭曾有向慈禧諫之意。因為這表現了林旭調和兩宮的本心,成妥協主義。而梁啟超要表現不兩立的戰鬥精神,當然要隱藏林旭的真心本意。末一字改“補”為“用”,亦所以表現並無商酌的餘地。

再談第二句:慷慨難酬國士恩(原作)

慷慨何曾報主恩(改作)

原作及改作酬報恩的物件,雖皆為光緒,但報恩的原因大不相同。這一點於林旭的原意,頗有出入。就詩論詩,是點金成鐵;就事論事,是抹煞作者的心跡。僅就者而言,梁啟超已經愧對故友了。

按:林旭的原意是“國士待我,國士報之”,報恩是因為光緒以國士相待,並非由於光緒是皇帝的緣故。作詩講究貼切,切人切時切地切事,不獨移用不到他人上,即為其人,亦移用不到他時他地他事。此即是宋詩精髓。

照梁啟超一改,則是一般化了,凡為臣子,無不可用。化特殊為一般,恰就是梁啟超改詩的用意,以君臣大義立論,則人人當奮起勤王,黃彰健:《戊戌政記》記林旭此詩頭兩句作:“伏蒲泣血知何用,慷慨何曾報主恩。”其言“報主恩”,與梁撰《譚嗣同傳》“酬聖主”語氣相同。恐系梁有意竄改。

我完全同意這個說法,所謂“酬聖主”之語見梁啟超所撰《譚嗣同傳》:(八月)初六遂發。時餘方訪君寓,對坐榻上,有所擘劃,而抄捕南海館之報忽至。旋聞垂簾之諭,君從容語餘曰:“昔救皇上,既無可救,今救先生,亦無可救,吾已無事可辦,惟待期耳!雖然,天下事知其不可為之。足下試入本使館謁伊藤氏,請致電上海領事而救先生焉。”餘是夕宿於本使館,君竟不出門以待捕者,捕者既不至,則於其明本使館,與餘相見,勸東遊,且攜所著書及詩文詞稿本數冊,家書一篋託焉。曰:“不有行者,無以圖將來;不有者,無以酬聖主。今南海之生未卜,程嬰杵臼,月照西鄉,吾與足下分任之。”遂相與一而別。初七、八、九三,君復與俠士謀救皇上,事卒不成。初十,遂被捕。被逮之本志士數輩,苦勸東遊。君不聽,再三強之,君曰:“各國法,無不流血而成,今中國未聞有因法而流血者,此國之所以不昌也,有之請自嗣同始。”卒不去,故及於難。

第三章獄中詩(1)

以下即記譚嗣同獄中詩。六君子在獄中情形,只有間接傳聞,如唐恆的八十韻詩所記,今參以汪精衛所言,足證唐恆所記為實錄。汪雖亦為間接傳聞,但在獄中,所得較唐更真切,故益可信。

汪精衛銀錠橋攝政王載灃事敗,以民政部尚書肅王善耆,與立憲派暗中有往還,汪得不,系刑部獄。凡入刑部獄者,均為欽命要犯,稱“詔獄”,俗名“天牢”。清朝的刑部,系就明錦衛改建,其下有鎮司,原掌本衛刑名。永樂時增置北鎮司,凡特殊事件,得由北鎮司任意處理,為明朝暗無天的特務組織之濫觴。

記獄南北兩監,北監即北鎮司舊地,有參天老槐,乃楊椒山手植。獄屋森悽黯,牆上每多黑紫暈跡,乃忠臣烈士的碧血。獄卒談往事,雖明佚史,歷歷可證。汪在獄中,與一老獄卒劉一鳴相善,會作一文記其人,題目甚雋雅,名為“故人故事”。劉一鳴嘗看守戊戌六君子,所以汪精衛所言與梁啟超所作為宣傳用的傳記,頗有異詞,黃秋嶽的《花隨人聖摭憶》,謂之為“字字實錄”。今據黃秋嶽所記,條錄如下:譚在獄中,意氣自若,終繞行室中,拾取地上煤屑,就牆作書。問何為?笑曰:“作詩耳!”可惜劉不文,不然可為之筆錄,必不止“望門投止思張儉”一絕而已也。

林旭,秀美如處子,在獄中時時作微笑。

康廣仁,則以頭状笔哭失聲曰:“天哪!子的事,要兄來承當。”林聞哭,笑不可仰。既而傳呼,提犯人出監,康知將受刑,哭更甚。

劉光第曾在刑部,習故事,之曰:“此乃提審,非就刑。毋哭!”既而自西角門牽出,劉知故事,縛赴市曹處斬者,始出西角門,乃大愕!既而罵曰:“未提審,未定罪,即殺頭耶?何昏憒乃爾!”

者尚有楊秀、楊銳,無所聞。

譚嗣同題之詩,取煤屑書於愤笔上,自是不久即湮沒,墨跡不存,無可印證,所以梁啟超得以大改特改。觀其“終繞行室中”,苦不已,則知譚以自分必於此極有限的餘生中,表明心跡,一句一字皆自肺腑中出,留待世論定其真面。是故梁啟超改他的詩,即是抹煞他的苦心,譚嗣同地下應有餘憾。

至於康廣仁,據梁啟超為他所作的傳說:被逮之,與同居二人程式、錢惟驥同在獄中,言笑自若,高歌聲出金石。程錢等固不知密詔及救護之事,然聞令出西,乃曰:“我等必矣!”君厲聲曰:“亦何傷?汝年已二十餘矣,我年已三十餘矣,不猶愈於病歲月而者乎?特恐我等未必耳!則中國之強在此矣,又何傷哉?”程曰:“君所言甚是,第外國法皆者繼,今我國新甚寡弱;恐我輩一無繼者也。”君曰:“八股已廢,人才將輩出矣,何患無繼哉?”

神氣雍容,臨節終不少

據此,則康廣仁則是慷慨成仁,從容就義,兼而有之。汪精衛所聞,卻又是如此茸窩囊,直如兩人。平心而論,汪精衛述譚、林的度,既已可以證明真實不誤,則轉述康廣仁的神語言,亦自可信。我們找不出汪精衛對廣仁有何嫌隙,即絕不能武斷汪精衛在厚誣康廣仁。

當然,康廣仁得冤枉。據康有為自編年譜,完全歸咎於文悌,其言如此:政之獄,一以文悌之折為案據。先是四月大閱,吾與博出西直門視之,還遊極樂寺,入西直門,經文悌之宅,吾順為博訪之,文悌直入室,來視吾疾,博陪之,輿論科舉數言,文悌劾吾,竟牽及博名,自是京師無不知博者,謠謗之興,乃至謂博出入內廷,曾有乾清宮門遇之者,輾轉傳述,或信為真,故舊洩憤,遂及大戮。而楊漪川亦以文悌劾之,有不可告人一語,遂致京朝謠言聽,吾及漪川之禍,皆出於此。

文悌在《清史稿》中,與吳可讀、安維峻並列一傳,許之為名御史,此人字仲恭、姓瓜爾佳氏,雖為筆帖式出,頗有文采。康有為本來是想跟他結納的,《清史稿》卷四百四十六文悌傳,載其於王照一案,禮部六堂盡罷,上折雲:康有為向不相識,忽踵門謁,以所著書籍……明似推崇孔子,實則自申其改制之義。乃知康有為之學術,正如漢書嚴助所謂以秋為蘇秦縱橫者耳!

以下敘他與康有為相晤,勸他改過。不意又私聚數百人立保國會,接著又說:曾令其將忠君為一事,勿徒保中國而置我大清於度外,康有為亦似悔之。又曾手書御史名單一紙,臣倡首鼓眾人,伏闕哭,法,當告以言官結,為國朝大,此事萬不可為。以康有為一人在京城,任意妄為,遍結言官,把持國事,已足駭人聽聞。而朱伯魯、楊秀,為臺諫,公然聯名庇,誣參朝廷大臣,此風何可也?伏思國家法,原為整頓國事,非國事,譬如屋宇年久失修,自應招工依法改造,若任三五喜事之徒曳之傾倒,而曰非此不能從速,恐樑棟毀折,且將傷人,康有為之法,何以異是?此所以不敢已於言也!“

於此可知,康有為本想結納文悌,而文悌反過來告了康有為一狀。這一狀沒有告準,斥回原衙門行走。這是對言官法的最嚴厲處置。文悌由戶部郎中改御史,回原衙門即仍回戶部候缺。

及至政既作,文悌走李蓮英的路子,得以外放河內知府。此人人品,有兩種不同的說法,惡之者醜詆萬端;但亦有人說他頗能持正,郭則《庚子詩鑑》雲:戊戌新政,朝臣多誹,其抗章諫阻者,惟仲恭侍御文悌,以是斥罷,尋又起出守豫省,故事郡守以下見吏皆屈膝為禮,仲恭獨持不可,曰:“令典未之載也!”庚子之憤時事,榜所居曰此處靈,人目為怪,步嘯梧司馬和仲恭庚子事四律有云:“相勖此同效,悲風先過北邙山。”當即指此。

文悌的詩,亦有兩種說法,一種是詩不成詩;一種則詩筆清奇,詆之者亦錄其《扈慈禧太回京蹕路》題四首雲:足塵中客乘虛,獨尋僻地暫閒居,到門尚有冠客,薰微聞徵辟書。島國累人追竄鼠,泥笑我駕疲驢,歸來倦倚樓窗看,繞屋風蘆絕倒如。

為看青山一卷簾,樓中景物望中添,槐柯眾蟻才夢醉,燈火飛蛾枉附炎。置兔都因貪捷躍,網魚應悔不潛,舉頭明月群星淡,皎潔清輩素蟾。

第三章獄中詩(2)

第一首“島國累人追竄鼠”,殆指清廷多方追捕逃在的康有為等:“薰微聞徵辟書”,可能指開“經濟特科”。凡天子詔以待異等之才,稱為“制科”。清朝制科凡三舉,一為康熙己未,一為乾隆丙辰,皆為博學鴻詞,故稱“詞科”。舉詞科之意,在籠絡高階知識分子,使巖之士,亦受祿位羈縻。實際上即是瓦解明遺民志士的反清組織。此意在己未更為明顯。

“經濟特科”亦為制科之一。當法之際,貴州學政嚴修,請舉此科,下總理衙門及禮部議奏。奏未上而法失敗,經濟特科自然不必談了。辛丑議和,賠款商定,迴鑾有期,乃下詔復開經濟特科,但至光緒二十九年方始舉行,由張之洞主持。梁士詒因姓名“梁頭康尾”(康有為榜名廣詒)而被黜。取一等九人,張一第二;俞曲園之孫,平伯之陛雲第八。二等十八人,詩人陳曾壽為殿。此科實敷衍輿論,草草了事。而張之洞謂其門生:“你們這一榜闊極了!”意思是物以稀為貴。三年出一個狀元,而乾隆元年丙辰,至光緒二十九年癸卯,相隔一百六十七年始再舉制科。

“薰”之典出《莊子》:“鼷鼠砷雪神丘之下,以避薰鑿之患。”以開經濟特科使巖之士入彀,猶之乎薰鼠以使其不能安處中,此是應經濟特科者為鼠輩。翁同記戊戌五年初三:“文仲恭(悌)詩罵餘。”文悌喜作詩罵人,而觀乎“薰”之語,可知其人為刻薄一流。

第二首兩聯,罵四種人:一、“槐柯眾蟻才夢醒”,指大阿溥俊被逐。

二、“燈火飛蛾枉附炎”,罵趙翹等一班明知義和團為非,但趨附載漪、剛毅,以致被禍。

三、“置兔都因貪捷躍”,捷躍猶言躁,此罵四京卿,兔貪捷躍而入置。

四、“網魚應悔不潛”,這也是罵康有為。言戊戌八月初搜捕新,佈置不周,行不速,以致康有為漏網。自然也兼罵戊戌政幸得無事諸人。

相形之下,倒是三、四兩首,悱惻溫勝於樹叢中晝閉關,藥盧茗碗任蕭閒,眼光景隨緣法,耳畔秋風任往還。酒國盡堪容盛世,書城何必住名山,鄉午唱驚濃,心在巢由沮溺間。

我思無極獨哀,曠人稀草樹森,世事如雲殊化,禪機指沉。銜泥燕又營新壘,避網鴻宜有去心,憑個書樓石城下,未妨擁鼻登臨。

現在回頭再來談“四京卿”。按:清朝自雍正七年設定軍機處,大學士即非真宰相。辛酉政,兩宮垂簾,恭王以藩掌樞,軍機大臣一步建立了固定的制度。第一,以貴為軍機領班。第二,軍機大臣為四人,連領班共五人。相傳樞廷忌六人,否則必有一人亡故出缺。第三,四大臣兩兩漢,兩漢則一北一南,如先為李鴻藻、沈桂芬。光緒十年以為孫毓汶與筆者叔曾祖恭慎公,甲午以稍有化,但大致亦須論地域、講資格。總之,軍機大臣的退,牽涉甚多。所以光緒決定在軍機章京方面稍作更張,而且只添新、不廢舊,以期阻較小,集事稍易。

自戊戌七月十二起,光緒召見陳箴薦舉,可任新政的官員,不下十員之多,最選定四名,於七月二十降旨:候補侍讀楊銳、刑部候補主事劉光第、內閣候補中書林旭、江蘇候補知府譚嗣同,均著賞加四品卿銜,在軍機章京上行走,參與新政事宜。

據康有為自編年譜,說光緒用這四個人,完全是因為他的關係:上之用林旭,以其奏摺稱師,知為吾門生。上之用譚嗣同,以其與我同為徐學士及李園(端芬)尚書所薦,皆吾從也,故拔入樞垣。楊劉為楚箴所薦,而陳箴曾薦我,楊漪川又曾保陳箴,上亦以為皆吾從也,而用之。時譚復生實館於吾,林暾初(旭)亦谗谗來,上意有所傳,吾有所曰,皆借譚林通之。時李園奏薦甚,上以忌西未敢顯然用,故用譚林楊劉代之,上之意極苦矣。

此亦不免大言炎炎,藉此裝點。其實光緒所最欣賞的是楊銳,而楊銳與譚、林並不甚洽。據楊銳致其肖巖信中說:現在新喜事之徒,言議政院,上意頗。而康梁二人,又未見安置,不久朝局恐有边冻

此函作於七月二十八。所謂“新喜事之徒”,由措詞可見其視與不以為然之意。而對“康梁二人,又未見安置”引以為憂,則心目中亦認定康梁無非獵官而已。

同函又云:每發下條陳,恭加簽語,分別是否可行,呈御覽。事已極繁重。而同列又甚不易處。劉與譚一班,兄與林一班,譚最康有為,然在直尚稱安靜;林則隨事都取巧,所答有甚不妥當者,兄強令改換三四次,積久恐漸不相能。

按:軍機章京例分頭班、二班,四京卿值,亦即與康有為的主張不。謂“林則隨事皆取巧”者,必是林旭在加簽時,將康有為的意見,帶在內,而楊銳不以為然,“強令改換三四次”,則其持重亦可想見。

“譚最康有為,然在直尚稱安靜”兩語,亦可注意。按:四京卿的任務及所能發生的作用,在當時及世,一直被誇張而致失實。如劉光第家書所言:同……四人,不過分看條陳時務之章奏耳。因有“參與新政”四字,遂為嫉妒者詬病,火,將來恐成禍。

第三章獄中詩(3)

可知所謂“參與新政”的真相,職權其實有限。而康有為則務為誇大,意中若謂,用其門徒參與新政,實為於其主持新政的一種手段。此則彷彿以甲申以的醇王自居了——光緒十年甲申三月,恭王領樞,以盛是一疏,全班被逐。軍機用禮王世鐸及孫毓汶,實皆聽命於醇王。醇王以光緒本生,不任何主持大政的名義,康有為則以為慈禧所惡,此時亦不任何主持新政的名義,故而隱居幕以待時。他希望時人有此錯覺,就必得誇大招搖,而益為舊所嫉。袁世凱謂贊成帝制者,置其於爐火之上。我則謂康有為之於四京卿,直是有意推之於絕嶺斷崖,而己躡其,成則自居首功,敗則猶可抽。我很疑心光緒囑康有為離京赴滬辦官報,是他自己籌好的一條退路。這不是我故意探,實在是康有為鬼蜮為心,詐百出,不能不令人隨處皆疑之故。

茲由引楊銳、劉光第兩家書,參以光緒的兩次硃諭,大致可以想見當時的情形:第一,光緒推行新政,雖有徹底改革的決心,但在做法上卻是緩的,一方面詔直言,廣採輿論,作全盤改新的準備;一方面擇可行者先行。此所謂“可行”,即以不致怒慈禧太為原則。至於徹底改革的時機,要等到籌得能盡罷“老謬昏庸”之大臣,“而又不致有拂聖意”的善策,才談得到。此看光緒所賜楊銳的密詔,自然明

第二,四京卿基本上仍是軍機章京,不過指定了專看“時務條陳”的任務。賜楊銳密詔中指示,有所陳奏,仍由“軍機大臣代遞”,可知光緒並無意推翻原有制,以四京卿代替軍機大臣。可知任命四京卿為革新的做法,而非革命的做法。

第三,光緒亦無凡行新政,必從康有為意見的想法。相反地,楊銳對林旭的籤,常“強令改換三四次”,而光緒向用楊銳,此可見宸衷總以持重為主,不取盲目急

第四,林旭希望利用看時務條陳加簽的機會,實現康有為的主張。而譚嗣同意不在此,此所以“在值尚稱安靜”。不知“最康有為”的譚嗣同,別有不“安靜”者在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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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末四公子

清末四公子

作者:高陽
型別:職場小說
完結:
時間:2017-07-23 07: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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